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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

东莞理工学院2023年接收推免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发布单位: 更新时间:2022/09/15 23:28:15 访问量:

(本公告所涉及的规定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

学校概况

·东莞理工学院是东莞第一所普通本科院校,省市共建,以市为主,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杨振宁博士任名誉校长。

·学校于1990年筹办,1992年4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变更为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6年5月获批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08年5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0年6月与清华大学等61所高校一起被批准为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2015年9月被确定为广东省重点支持的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单位,2018年5月被确定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2018年11月,学校大学科技园入选“国家大学科技园培育单位”,2019年7月成为全省唯一省市共建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示范校,2020年成功入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名单,2021年5月,我校正式获批为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现有松山湖、莞城两个校区,其中松山湖校区坐落在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路1号,占地1800多亩(含370亩国际合作创新区);莞城校区坐落在莞城区学院路251号,占地330多亩。

·建有17个实验教学中心,其中10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立了以工学为重点,管理学、文学、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现有1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术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专业学位:资源与环境、机械、土木水利、电子信息、能源动力、生物与医药、材料与化工、国际商务、社会工作)。

·2015年以来,共引进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博士、博士后等700余人,其中双聘、特聘两院院士等顶尖、杰出人才59人,学科领军9人,学科方向领军44人,学科骨干46人。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人次,获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2人次,入选“珠江学者”岗位计划4人次、入选“珠江人才计划”3人次,入选东莞市领军人才4人,入选东莞市各类特色人才40多人。

·学校已成功跻身地方高校“第一方阵”,在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网发布的2022中国大学综合实力排行榜位列第149,在中国应用型大学排行榜蝉联第1。工程学科、材料科学学科、化学学科进入全球ESI前1%,4个学科上榜2021年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行榜。

东莞理工学院现面向全国推免生发出邀请,欢迎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东莞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

01、申请条件

0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0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0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04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05申请人须在2023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02、接收专业

我校2023年拟接收推免生专业和计划如下表所示,实际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计划为准。

03、学制、学费、奖(助)学金

(一) 学制: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二) 学费和住宿费


C098


(三)奖(助)学金

东莞理工学院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努力为研究生创造好的学习条件,鼓励学生专心学业。主要奖(助)学金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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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接收和选拔程序

(一)预报名:有意向推免到我校的同学,填写附件《东莞理工学院2023年推免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发送到邮箱22861919@163.com。

(二)正式报名:待系统开通,推免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拟申请推免到我校的同学可于系统开放期间登录研招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三)我校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各二级招生单位将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具体复试时间及安排。复试方式与内容参见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公布的复试方案。

(四)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申请人,按照二级招生单位复试通知规定,按时报到并参加二级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

(五)凡通过复试并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将直接被我校拟录取。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该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并及时进行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将最终被我校确定录取。

05、其他事项

(一)复试主要以面试为主,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安排笔试或实践考核。

(二)所有推免生在接受我校待录取后,均需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无须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四)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

2.政审不合格者;

3.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4.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联系方式

东莞理工学院招生代码:11819

东莞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b.dgut.edu.cn/

咨询电话:0769-22861919

邮箱:22861919@163.com

通讯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1号行政楼B504-2

邮编:523808

微信公众号:dgutz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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