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为加强和规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切实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职业胜任力,根据《东莞理工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现将2023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及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专业实践的必要性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必修环节。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依托具体项目从事专业实践活动,熟悉本行业工作流程和相关职业规范。通过专业实践,提高职业素养、培养实践研究能力,具备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团队合作及组织协调能力等。
专业实践一般应与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相结合。研究生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不得申请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论文答辩。
二、2021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考核
(一)6月30日前
由于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专业实践计划填报模块有所改动,故2021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在6月25号前重新填写专业实践计划,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填写提交专业实践考核,请研究生导师在6月26日-6月30日对2021级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进行审核。
(二)专业实践结束后一周内,研究生导师应督促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完成专业实践考核填写。
(三)学位点将于9月份组织研究生专业实践专题报告会,具体安排学院会另行通知,请研究生导师监督研究生为公开汇报专业实践工作内容做好准备。
(四)实践考核要求
1、考核小组。各研究所成立5人以上专业实践考核小组,组长由该研究所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包括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
2、考核原则。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量、与毕业论文的结合情况、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能否提出解决问题的新见解与新方法、解决途径是否具有改进与革新之处和成果是否具有一定的经济或社会效益等评定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成绩。
3、考核结果。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各专业领域考核人数的20%。考核合格等次及以上的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即为“考核通过”,获得相应学分。
三、2022级机械专业硕士专业实践工作安排
(一)2022年6月30日前
导师与研究生共同制定专业实践计划,并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完成专业实践计划填报。
(二)2022年7月15日前
研究生导师要加强对研究生的安全教育;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实践单位为研究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险。研究生导师协助研究生签订《东莞理工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协议书》(详见附件),学生提交实践协议书后方可外出实践,协议书需提交一份至学院进行留存备查。
(三)实践期间
1、研究生导师应对实践内容严格把关,加强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期间的跟踪管理,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实践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杜绝出现学生放任自流的现象。
2、研究生导师应督促研究生按月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保存月度实践小结。
四、2023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选题实践”
(一)7月30日前
2023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内外导师指导下完成专业实践计划制定,并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填写专业实践计划。
(二)7月30日前
研究生导师协助研究生签订《东莞理工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协议书》(详见附件),研究生签署协议书后方可进入实践单位实践,协议书需提交一份至学院进行留存备查。
五、系统操作
1、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提交:培养管理-专业实践计划-提交;
2、研究生月度小结保存路径:培养管理-专业实践考核-专业实践月度小结-保存;
3、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提交:培养管理-专业实践考核;
4、导师审核:导师培养管理-专业实践计划审核/专业实践考核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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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1日